深圳市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深圳市龙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 订 时 间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真: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深圳市龙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保安社区保安街 4 号 法定代表人: 曾庆廉 项目联系人: 叶新灵 联系方式:28627499 28627466 电 话: 28627466 传真:28627118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酬劳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要求如下: 1
服务的内容:为甲方提供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一次,书面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现场指导甲方隐患整改一次;员工安全教育一场次,人数不限;复查一次,并出具书面检查报告书
服务的方式:上门服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料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1
服务地点:甲方所在地
服务进度: 年月日前完成
第三条 双方确定对乙方的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
根据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书面确认完成
第四条 服务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2
服务费用总额(人民币):,不含税;3
支付方式和时间:(1)签订合同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及违约赔偿1
甲方权利和责任1
1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服务期间甲方仍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1
2 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常规接待; 1
3 及时提供准确、全面的与企业安全生产有关的企业文件和资料; 1
4 及时阅批乙方提出的有关文件;及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