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为了法律规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给项目各参建单位创建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总则: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应严格根据国家标准、法律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根据相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并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各项安全规定及针对该项目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等。二、安全规定:1) 分包单位必须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服从总包管理; 2) 工人进场必须及时组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凭胸卡进入施工现场,无条件接受门卫检查; 3) 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 4) 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 5) 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针对性强和可操作手续齐全,并仔细做到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作业时执行安全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相关交底应及时报总包安全部备案; 6) 施工人员必须从马道或安全通道行走,严禁翻爬栏杆、围墙、脚手架等行为; 7) 电焊机必须双线到位,防护罩齐全,焊把线、电源线无破损,并配备防触电专用焊机电箱; 8) 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用电法律规范要求; 9) 重大危险源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牌,作业环境不良,不得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10) 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禁止施工作业;11)落实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相关规定,配备、搭设、安放好相应的器具、材料、设施; 1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保证防火措施到位; 12) 脚手架、机具、用电等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 安全防护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河南省有关标准,临时用电必须采纳三相五线制及 TN-S 供电系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现场、生活区管理规定: 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 2) 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着装洁净,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坦胸露背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大喊大叫,急跑打闹; 3)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私拉乱接、使用明火及各类电热器具; 4) 爱护现场内的一切安全、消防、测量、照明、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