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活动管理的定义和缩略语、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活动管理工作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公 司 所 属 各 部 门
第三条安全活动管理是指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活动工作进行法律规范和管理
通过安全活动管理,切实提高员工安全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护能力,为公司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安全活动管理的监督部门是监察审计部,安全活动管理的管理部门是安全监察部,安全活动管理的执行部门是发电部、检修部、生产燃料部、灰水综合部、隆盛源公司第二章 职 责第四条 职责(一)公司总经理为安全活动管理总负责人,对安全活动管理负领导责任
(二)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为分管范围内安全活动直接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各部门安全活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三)安全监察部主任为安全活动管理负责人,对安全活动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安全监察部安全培训专工为安全活动管理专业负责人,对安全活动的开展及完成质量负责
(五)各部门主任为本部门安全活动管理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活动管理工作完成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六)各部门安全培训专工对本部门安全活动管理、开展及完成质量负责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第五条 实行班前会、班后会制度:班前会和班后会由班长主持,所属部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指导
安全日活动制度:安全日活动由班长主持,公司领导、职能部门、所属部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指导
(一)班前会1
检修班组班长应对当天检修任务及其安全措施、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等要有正确的了解和掌握,详细布置、交代清楚,对分派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安全意识、劳动责任心、工作地点、环境、天气等情况应有足够的了解,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工作
上述内容在班组工作日志中应有简要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