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使公司各类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和管理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使之起到安全警示和安全防护的作用,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 安全防护设施是指安全网、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
包括在施工作业中 ,根据施工工序、作业安全需要搭设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
2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损害、职业危害所配备的用具和用品
4.部门职责序号部门职责1安质科技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设施、物资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负责对安全物资、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验过程和合格性和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采购部负责本单位安全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审批工作;对相关中心、项目部的安全设施、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工程管理部在本单位的采购权限下,负责安全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集中采购、发放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设施、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各部门及项目部负责项目安全设施、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对自购的安全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进行评价选择,对合格供方收集资料报公司及分公司备案;对到达货物进行点验,对需复检的材料进行抽样检验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5.管理标准5
1 警示标志的管理5
1 各部门及项目部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2 各部门应在下列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环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2)可能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及工程施工区重要场所;(3)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