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0 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2。0 事故分类 2。1 按事故性质分为: 2。1 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2。2 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2。3 破环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事件. 2.2 按事故内容分为: 2。2。1 重大险情事故: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原因侥幸或者因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2.2.2 交通事故:所属车辆在因公驾驶过程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 2。2。3 设备事故: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性损坏,造成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2.2.4 人身伤亡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3。0 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1 事故紧急处理 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应仔细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等事项。 3。1.1 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发生火灾,应先报火警);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 3。1。2 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因抢救急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品的,要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或进行现场录像拍照.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擅自清理现场。 3。1.3 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2 事故报告 3。2.1 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3。2。2 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2。3 需要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