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光电气有限企业员工招聘录取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企业招聘录取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招聘效率,保证招聘效果,以利于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包括:招聘和录取的管理
第三条 权责规定:人力资源部为我司唯一具有招聘、录取权之单位
第二章 招 聘第四条 招聘的原则:1
德才兼备原则:企业招聘员工时,不仅要重视员工的业务工作能力,并且重视员工的道德品质;2
内部优先原则:职位空缺和出现新职位时,优先聘任在职工工,内部不能满足时再向外招聘
第五条 人力资源需求申请:1.定期性人力需求:每季度最终一种月的月底,由各部门负责人(各分企业负责人)依实际需求和人员编制状况提出下个季度部门(分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表》,交人力资源部
2.非定期(临时)人员需求:非定期性(临时)的紧急人员需求申请,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分企业负责人)提出《人力资源需求表》,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规划人员需求: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各分企业)提出的人力资源需求及企业整体人力资源规划,整理出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表》
人力资源部将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表》提交企业领导,根据岗位的性质,确定内部调配或外部招聘
如确定内部调配,则通过与有关部门(分企业)负责人和当事人沟通协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内部人员调动手续
第六条 招聘:1.通过人员调配之后,人力资源部整理需招聘的人员状况,填写《人员招聘计划表》,报企业领导审核同意后实行
2.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通过媒体宣传、人才招聘会、大专院校、网络招聘、猎头企业等渠道,在最短时间内完毕招聘工作
第七条 报名:1
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及有关资料的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和彩色照片留存;2
应聘人员如从事特殊工作(电工、行车、会计等),则须持有关工作职称(资格)证书(如电工证、起重机械证、会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