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项目经理应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落实各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制定和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公司及项目部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3、主持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和环保会议,讨论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严把劳动用工关,对进入项目作业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并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5、负责对本项目部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审核项目部有关人员的执业资格,保证持证上岗
负责办理项目部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并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损害保险
6、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种设备(含厂内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审核,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合格证方可使用
7、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种设备、施工起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必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8、严格执行安全和环保技术措施、专项方案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督促项目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和环保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双方签字确认
9、施工期间,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识别施工现场可能造成人员损害、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危害的所有危险源,分析、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方案,进行方案交底,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10、组织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11、在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12、严格执行《消防法》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定期组织对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