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度第一章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专业管理,充分发挥机修厂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上的组织领导作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厂区安全基础建设不断进展,确保施工安全、优质、高效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本办法既是落实干部职工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的行为法律规范,也是班组长及厂部负责人实绩考核、奖惩、晋升和评先的重要依据;三、厂区各班组负责人对各自分管的安全生产责任,按逐级负责制的要求,仔细履行职责,紧密配合,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第二章 考核范围和内容一、考核范围: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本厂领导班子、各班组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机修厂各班组的安全逐级负责制考核,根据本厂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第三章 考核管理机构及职能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构厂长、科长、主任、副主任、班组长,组成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实施
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协调本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二〉、拟订、落实本厂的考核奖励办法;〈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四〉、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管理工作的总结、分析;〈六〉、提出奖罚建议;二、本厂安全科是本业务系统干部安全责任制考核的管理机构,负责本系统考核工作,指定兼职人员负责系统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是:〈一>、确定本厂区安全责任制的运作方式;〈二〉、制定、落实本系统干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和考核方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四〉、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五〉、负责本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管理工作的总结、分析;〈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