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讨论稿)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全面靠实安全责任,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深化开展,杜绝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为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进展保驾护航,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管理机构1、成立以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组长、各教委副主任、县直中小学校长、独立初中校长、幼儿园园长、职教中心主任为组员的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办理学校安全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为 7721601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由教育局分管安全局长任组长、各教委副主任、县直中小学校长、独立初中校长、幼儿园园长、职教中心主任任组员的原则,根据工作变动情况,每学年一调整
二、管理职责1、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决策指挥教育系统各学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安全问题,负责靠实安全责任,处理安全事故及事故责任人
2、教育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办理各级各类安全文件;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推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损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3、各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