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记录管理制度1 目的法律规范安全记录,确保安全记录的有效性、完整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运行活动记录的收集、标识、编目、归档、保存、维护、查阅、保留和处理等管理
1 各部室负责本专业或业务范围内安全记录的法律规范审查,负责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记录的填写、管理、监督检查
2 各车间负责职责范围内所需各类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查阅、保管
4 工作程序4
1 安全记录法律规范4
1记录名称:简短反映记录对象
2记录编码:编码是每种记录的识别标记,每种记录只有一个编码
记录编码采纳《文件与资料控制制度》中的编码方式
3记录顺序号:顺序号是某种记录中每张记录的识别标记
4记录内容:按记录对象要求,确定编写内容
5记录人员:记录填写人、负责人、审批人等
6记录时间:按活动时间填写,应注明年、月、日
7记录单位名称
8呈送单位、报送单位
9保存期限和保存单位
2 安全记录4
1主要安全记录项目:a) 管理评审报告;b) 事故、事件记录;c) 风险评价信息;d) 培训记录;e) 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发放记录;f) 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g) 事故调查报告;h) 安全检查记录;i) 职业卫生检查与健康监护记录;j)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k) 现场安全措施记录;l) 隐患整改记录;m) 安全活动记录;n) 法定检测记录;o) 任务观察记录;p) 许可文件;q) 应急演习记录;r) 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s) 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t) 维护和校验记录;u) 技术资料和图纸;v) 其他安全记录
2 保存期限和保存单位4
1下列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保存:a) 公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现场安全措施记录》、《隐患整改记录》、《任务观察记录》、《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