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月考评及年终考评实施方案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增强行政职能和提高服务水平,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办事效率,确保20XX年全局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考评对象局机关干部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借用人员),局两个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监测站、监督大队),上级借调其他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除外。二、考评时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如中途因工作需要调离、退职或退休,截止时间以手续为准),每月按月考评,年终考评以每月考评累计得分和年终加分得分为准。三、按月考评计分方法月考评计分按当月工作纪律考勤得分+当月工作任务完成得分+当月表现得分+当月加分奖励得分进行计算。四、按月考评内容(一)当月工作纪律考勤(40分)1、所有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包括出席会议、参加学习活动、下乡开展工作、节假日值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为上下班时间(夏季按变更作息时间执行)。凡在上午8:40,下午2:40以后到岗的视为迟到;上午11:50,下午5:20前离岗的视为早退。凡在上下班时间内未经请假,发现迟到、早退、中途缺岗,每人每次扣5分。出现多次违纪则累计扣分,直到扣完40分为止。2、请事假1天扣1分(因公事请假不扣分),凡请事假超过3天以上(不含3天),超过天数抵扣当年年休假。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1天请假,1天以下(含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含2天)由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审批,所有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经领导批准签字后交分管领第1页共4页导存档,否则视为旷工,扣10分。3、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发现工作时间下棋、打牌、串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电视、炒股票、买卖基金、网购等,每人每次扣5分。对违反规定被上级或县纪检监察明查暗访当场抓住被通报的(未受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给予当事人当月工作纪律考勤扣除20分处理;上级或县纪检监察对当事人和单位作出了经济处罚的,本人和单位的经济处罚一并由当事人承担,并将当事人当月工作纪律考勤计0分处理。4、各股室人员工作纪律出勤考评由分管领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与违纪干部职工说明,并记入干部职工工作纪律考勤登记表中。局长负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评,也可随时检查或抽查分管领导、各股室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发现分管领导未按规定将违纪干部职工违纪情况如实记录处理的,由局长从该分管领导当月工作纪律考勤分中,按每起扣除5分处理;发现干部职工有违背上述规定的(分管领导未发现的),扣除该干部职工相应分数。(二)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0分)1、各股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各自本职工作,含在党支部所任职务应做的相应工作、分配到各人的县重点工作(招商引资、争资争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三送”工作、党建工作等),出现未按要求时间、质量、数量完成任务的,每项工作扣5分(该项工作落实仅涉及1人的,扣除该名干部5分,涉及多人的每人扣5分),扣分后仍要被扣分人员完成该项工作,仍未完成再扣10分。2、局领导临时交办工作,未按交办意见落实到位的;各级来文来信来电处理,未按局领导文件签阅(转办)意见或文字交办抓好落实的,每项工作扣除3分(该项工作落实仅涉及1人的,扣除该名干部3分,涉及多人的每人扣3分),扣分后仍要被扣分人员完成该项工作,如仍未完成再扣6分。3、对因工作落实不力,且受上级(省、市、县)通报批评的,给予相关人员当月工作任务完成考评中每人加扣10分处理。第2页共4页(三)当月表现分(20分)1、不服从安排每次扣5分。2、重大问题不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示、汇报,越权或滥用职权擅自处置,每次扣除相关人员每人10分。3、工作不主动配合,无正当理由推诿不办,每次扣除相关人员5分。4、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每项扣除相关人员每人10分。5、服务态度恶劣,接到群众不满投诉,经查属实的;不遵守廉政规定,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经查属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