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和工人薪酬方案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实习生和工人的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招工原则 第二条:实习生:在校学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公司要求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第三条:工人:需符合公司用工条件 第四条:以上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其他疾病. 第三章:薪酬待遇第五条:实习生薪酬体系:一、 一般实习: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者或以完成毕业实习为目的的实习生。一般实习生属临时用工,根据当地当天的劳务行情,随行就市,以天计算。二、 带岗实习: 作为公司试用人员储备而招聘的实习生.带岗实习生实习时间共为六个月。第一个月,属于学习实践阶段,实习生无实习工资,无生活补贴;.第二至三个月,属于实习考察阶段,实习生每月享有 500 元的生活补贴;第四至六个月,属于岗前培训阶段,实习生实习工资为 300 元/月,同时享有每月 500 元的生活补贴;第六条:生产工人薪酬体系:一、 海口市区生产工人,月工资按本公司专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标准见《XXXX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二、 基地生产工人,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考核调整系数+年功工资;(一)基本工资:具体标准为:一类地区 300 元,二类地区 200元,三类地区 150 元。(二) 绩效工资:1000 元。绩效工资应以完成当月生产任务为基础,按比例发放。任务完成与考核得分对应关系如下表:任务完成 ≥100、90—100、80—90、70—80、60-70、<60考核调整系数 1。1、1、0.9、0。7、0。6、0。6说明:考核得分“90—100”含 90,不含 100,其余类推。一年内累计出现 2 次考核低于 60 分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处分,并解除劳动关系。(三)年功工资的计算:年功工资与员工工龄挂钩,其中,XX 系统内工龄按 2 元/年,XX 系统外工龄按 1 元/年,每月计发。既:每月年功工资=XX 系统内工龄*2+XX 系统外工龄*1第七条:各用人部门每月 28 日提交下月用工需求,生产部门同时提交下月生产计划及任务,经总经理及执行董事审批后方可招工.各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每月月终对所招聘人员进行考核.备注:一类地区: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二类地区:琼海市、儋州市;三类地区:文昌市、五指山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等。第四章:附 则 第八条:本方案是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综合办公室制定,经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2011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