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2。1实施有创诊疗活动和精神科特别诊疗活动管理制度1.有创诊疗操作是指医师对病人进行有创伤检查,以进一步明确诊断和治疗.精神科特别诊疗活动是指实行一定的措施对患者实施诊疗,该措施有可能给患者带来一定创伤,如使用胰岛素休克治疗精神分裂症、电休克治疗等2.经治医生必须请科主任或上级医生查房,共同讨论病人是否应当进行有创诊断、有创治疗和精神科特别诊疗,决定有创检查、有创治疗和精神科特别诊疗活动的方式及时机。科主任要严格根据各级医师权限合理安排,实习医师和试用期医师不得单独操作。3.在进行有创诊疗和精神科特别诊疗前,经治医生须加强与病人或家属的沟通,熟悉病人的病情,包括病人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心态等等。重点交代清楚有创操作检查、治疗和精神科特别诊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强调其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和其他问题,使患者和家属充分知情.尊重患者及家属意见,待患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4.做好环境准备,备齐抢救物品和药品.进行操作前,须确定位置,必要时对实施有创检查、有创治“”疗和精神科特别诊疗的病人适时使用 腕带 ,作为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手段.按要求备皮、消毒,做好药物过敏试验及各种化验检查,.5.检查治疗过程中使用的麻醉药品,严格根据麻醉药品管理规定使用,必要时请麻醉医生同意后方可使用,且麻醉医生应观察麻醉过程,以防意外情况发生。6.在进行有创检查、有创治疗和精神科特别诊疗操作前须再次确认病人姓名、部位、方式.7.执行操作期间医护人员应注意语言沟通的严肃性,不得谈论与诊疗活动无关的话题,注意时刻尊重病人.操作期间不得接听任何电话。8.严格按操作常规进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及操作结束后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患者安全。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应暂停操作,请上级医师来解决.必要时报医务科,请急会诊.9.操作完毕,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交代注意事项。仔细详细记录操作过程及病情变化,作好交接班工作,预防各种并发症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