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1
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1
1 内容与要求1
1 医疗机构应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合理,实行三级管理(生物安全委员会为一级管理部门,法人为负责人,医疗机构生物安全管理职能科室为二级管理部门,各职能科长为负责人;各科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部门,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
(见附录 2)
2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其中安全要求不能低于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及标准的要求,应建立以下(不限于)管理制度:(1)生物危害评估
(2)实验室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
(3)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4)人员健康监护制度
(5)生物安全检查制度(6)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法律规范
(7)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8)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维护制度
(9)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等感染性材料安全保管和档案管理制度
(10)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11)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12)实验室生物危险标识使用规定
(13)事件、损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制度
(14)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
(15)实验活动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
(16)其他必要的管理性和技术性文件(如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制度、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配备制度等)
3 各实验室(包括临床检验实验室和讨论实验室)有相应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SOP)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是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4 有开展生物安全活动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设施设备维护、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实验室生物危害评估2
1 内容与要求2
1 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每年至少应开展生物危害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