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方案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保证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安全和健康,通过法律规范、标准的安全管理,避开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和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成立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李彬彬(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成 员:金莉,李娟娟2、职责: 负责制定各种管理规定、操作程序,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得以落实。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计划和措施(一)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管理1、对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前均进行职业暴露和职业安全防护教育,科内应有对其工作及实验室全部设施中潜在风险的培训证明.2、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可能接触到的生物接受免疫以预防感染,科室内保存免疫记录,有个人健康档案。(二)实验室的安全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建筑法规和实验室的专用建筑安全标准。1、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技术区域中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危害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相应风险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临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风险进入周围社区.通向出口的走廊和通道应无障碍。2、应对实验室的空气流动速度进行监测,以保证足够的通风和防止潜在传染因子和有害气体的扩散。每天对实验室环境进行紫外线消毒并有记录。3、实验室的每个出入口应可分辨,入口处应有标记,标记应包括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生物危害标志。火险标志和放射标志)以及有关的规定标记.4、实验室的进入仅限于经授权的人员,特别实验室有出入记录。5、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干净度等内环境符合工作要求和有关要求,每天有环境温湿度记录及清洁卫生记录。(三)、根据实验室对象、生物危害程度评估、讨论内容、设施特点和设备,具体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四)、安全计划的审核及检查1、安全计划的审查 每年应(由受过适当培训的人员)对安全计划至少审核和检查一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素。(1)安全和健康规定;(2)日常安全管理(3)安全教育及培训;(4)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5)常规检查;(6)危险材料和物质;(7)健康监护;(8)急救服务及设备;(9)事故及病情调查;(10)健康和安全委员会评审;(11)记录及统计;2、确保落实审核中提出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