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头中心小学实验老师考核方案为了促进实验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充分调动实验老师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验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与标准:共分六项,前五项总分值为 100 分,后一项为加分项
一、政治思想表现(满分为 15 分)考核内容:1、爱岗敬业,崇尚科学,工作仔细,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遵纪守法,团结同志,服从安排能与同事之间搞好共同协作
3、具有集体主义观念、顾全大局,能够为实验室建设积极努力
考核标准:上述每项满分为 5 分,其中一项不合乎考核内容要求酌情扣 1 分
有重大政治性错误行为且造成恶劣影响者此项计 0 分
二、实验室日常管理(满分为 35 分)考核内容:1、执行有关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学校要求
2、对实验用品进行法律规范管理存贮、领取、发放物品遵照有关制度
3、妥善保存实验室各种资料并做好分类归档
4、及时、如实地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记录及其他记录
5、及时为实验老师提供实验课开课前必备的实验物品
考核标准:上述每项满分为 7 分,其中一项不合乎考核内容要求酌情扣 2 分
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损失者此项计 0 分
三、实验教学工作 (满分为 30 分)考核内容: 1、实验仪器准备及时保证实验课正常开出
2、仔细履行岗位职责
3、与实验科任老师常常沟通做好对科任老师的指导与培训
4、实验操作技术法律规范、熟练做好学生实验报告单的收集
5、做好实验室各种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6、按要求圆满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考核标准: 1、上述每项满分为 5 分,其中一项不合乎考核内容要求酌情扣 2 分
2、出现教学事故一次酌情扣 2 分,后果严重者此项计 0 分
四、安全、卫生(满分为 20 分)考核内容: 1、及时管理好实验室门窗、水电等基本设施
2、做好实验室消防安全及防潮、防锈、防霉变工作,有效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