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购销合同甲方:购货方:乙方:供货方:兹购方向供方采购以下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产品清单格力空调KFR—72LW/(72585)FNCa—A2(琥珀金)[锐逸]1台11800格力空调KFR-26GW/(26570)Ga-3[Q 畅]2台5300西门子洗衣机XQG90—WM12U4600W1台5600西门子冰箱BCD-610W(KA92NV03TI)1台8900TCL 电视L58E6800A—UD1台9600合 计41200二、 应付总金额(RMB):人民币肆万壹仟贰佰元整 ( ¥ 41200) 三、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10%即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元整(¥ 4120 ) ,收货合格后一次付清其余款项
开户名:黄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遂宁分行账号:6217003810053609296四、包装要求:纸箱包装,纸箱不回收五、运输方式:市内送货及运费负担由乙方负责,运输时间:2024 年 11 月 10 日时间可由甲方更改一次运输地址:船山区南津北路 414 号南城金座 1 栋 1 单元 1507 号
六、双方约定事项1.供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购方提供上述产品,不耽误购方的采购计划
2.购方收到货物的 24 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供方随货出库单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在此期限内购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供方将视同购方收妥货物
七、产品质量承诺自购方收到产品起算,只要是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供方承诺,一个月内包换,终身维修,终身提供技术支持
八、 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方式1.产品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