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 为保证本公司承建工程的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控制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保证施工进度,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现对分包单位制定以下要求和规定,望各分包施工单位仔细严格执行
一、资质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资质等级满足施工要求
二、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工程质量总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为确保总目标的实现,分包方根据工程情况,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自控好每道工序施工
对不达标分部分项工程决不放过,建立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严格按监理交底执行
确立以总承包为主的管理体系,各分包方必须服从总承包方的统一管理,责任明确、严格把关,从思想上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确保质量大目标的实现
为加强“法律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凡进入本工程的分包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部的统一管理
(一)、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管理原材料、设备采购进场验收,为保障质量目标的实现,首先从原材料、设备采购进场保管验收进行,严格控制把关,特制定以下制度:1、凡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为合格品,应具备备案证、合格证、材质单(二证一单),无二证一单的材料一律不得采购,各种证件填写应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填写齐全,进口材料与设备必须拥有商检书,否则一律不得采纳;2、进场的材料、设备验收:材料、设备进场后,分包方必须做好自检验收工作,并及时收集查询相关证件
在自检合格的情况下进行申报,竟建设单位、监理部验收签认后方可进场
假如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必须拆除返工
3、对进场的半成品、成品及其他材料进行外观检查时,若存在问题应及时退场,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
4、 复试及市质量监督站指定抽(送)检的特别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送)检工作,复试材料未经建设单位、监理部见证取样送样,均视为无效,合格的复试及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