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包商的考核管理办法为了法律规范对承包商的考核及评价的管理,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提高承包商的管理及服务意识,进而提高承包商的检修、运行维护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双方更好合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办法
各项目部必须仔细学习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有关的考核管理制度,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管理制度中与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的条款同样适应于对承包商的考核
对长期合作的承包商的评价,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并在服务期满时进行一次
所有考核款均从承包合同总费用的30%之中扣除,由丰润热电财务建立专用资金账户,考核奖励审批流程走协同办公电子审批流程,之后由帐务执行
当年没有考核完的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一、安全考核1
每发生一次特大事故,负直接责任考核60万元;负主要责任考核40万元;负次要责任考核20万元
每发生一次重大事故,负直接责任考核50万元;负主要责任考核20万元;负次要责任考核10万元
每发生一次重大火灾及以上事故考核50万元/次
每发生一次一般事故,负直接责任考核20万元;负主要责任考核15万元;负次要责任考核5万元
每发生一次责任火灾险情,考核5000元/次、一般性火灾事故考核3万元/次
每发生一次一类障碍,负直接责任考核10万元;负主要责任考核7万元;负次要责任考核 3万元
每发生一次二类障碍,负直接责任考核1000元;负主要责任考核700元;负次要责任考核 300元
每发生一次轻伤考核5000元;一次发生三人次及以上轻伤加倍考核
每发生一次未遂事故考核3000元;发生严重未遂事故加倍考核
因维修质量原因或巡检失职导致机组出现非计划停运考核10000元/次
因维修质量原因或巡检失职使设备系统或机组出力受阻(铭牌出力低于95%)考核1000元/项(按设备部设备分工系统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