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GD-(LS)—2024—0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内容委托人(全称):铜川市华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 陕西正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造价:¥元整 大写: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安新孝身份证号码:610221196004013612 ; 注册号:61002083 ; 三、 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 1) 监理费的计取 (1)监理费用总价: 小写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2)计取标准:按总造价的 3%计算,结算时以竣工决算的总价乘以3%进行结算 ;2) 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 20 日内,支付监理费用总价的 10% ; (2)进度款支付:根据本项目总包工程实际进度比例进行支付,但最高支付比例不能超过 95% ; (3)结算款支付:待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完成后 45 个工作日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100% ; (4)质保金:待质保期完成后且服务质量合格的在 30个工作日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10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60 天为质保期; 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评价,对于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在质保金额支付时可酌情扣除相应金额
四、监理人义务 (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 监理范围包括:图纸中包含的范围及合同中约定的范围
(3)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监理依据包括:《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建筑法》、《合同法》、及国家、陕西省颁布现行的与监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和规程 , 施工合同 ,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设计变 更 ) 等
本工程所执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