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检查制度为深入适应汽车维修行业的发展,减少工作失误提高维修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四级检查制度分为自检、互检、质检和总检
自检:作业者在作业过程中进行的检查,分为三部分:一:作业前检查,作业者在进行作业前应对所施工车辆进行的检查
1) 确认车辆外观与车辆问诊表的记录相符合
2) 确认该车维修卡和问诊表的内容
3) 确认故障部位和车身保护件已铺好二:作业中检查,作业者在作业过程中进行的检查
1) 作业者在拆装过程中应对故障部位和关联部位所拆除或安装的零部件的性能和质量进行检查,不符合技术规定的要予以妥善处理
2) 作业者在进行下一道工艺或工序之前应对前一道工艺或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以确定与否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三:作业后检查,作业者在作业完毕后进行的检查
1) 确认维修单和拆检汇报单上所列所有维修项目均已完毕
2) 确认维修部位的性能和技术规定达到该车种的技术原则
3) 确认所有紧固件和连接件连接牢固可靠
4) 确认维修所波及的油、水、电无泄漏
5) 确认所有单据文献齐全并签名完整
互检:既班组检,由班组长或其指定代理人负责,并签名确认
1) 检查维修项目与否所有完毕,维修单据与否完备
2) 零配件有否漏装,连接紧固件与否安装牢固
3) 对维修效果进行鉴定确认,未能达到的应指导或亲自进行施工
质检:既竣工检查,由车间质量检查员完毕并签名确认
1) 对维修效果进行最终的检查确认
2) 对整车性能和车辆的清洗状况进行检查确认
3) 确认文献齐全
4) 定期提供质量检查记录数据
总检:由总检、服务经理等对已检查车辆或其维修文献进行的抽检
1) 对车辆维修效果确实认
2) 针对某特定项目进行检查确认
责任认定:1) 凡因油、水、电的局限性、迅速泄露或仪表显示引起的返修或投诉
由班组进行返修处理,不反复计算工时
2)凡因油、水、电等缓慢渗漏引起返修或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