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置方案一、培育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养,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坚持根据学生的培育目标和学生身心进展规律,适应社会进展需要和学校实际科学安排课程;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新课程体系的教育功能;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宗旨,面对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制造性,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地进展
根据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进展的要求,将其教育内容全部纳入,有利于学生和谐、全面进展;依据学生身心进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及认知规律,把课内外、学校与社会联系起来,把间接的书本知识学习和直接经验体验结合起来,培育良好的学习习惯与行为习惯,为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态度、能力、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与进展制造条件
学校课程以灵活性、适应地方和社会进展的现实需要,落实国家课程方针并开设校本课程,适应学校办学方向,开设的活动课以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学习成为富有个性的过程
新课程不仅为学生共同进展奠定基础,也注重学生个性进展
三、课程实施(一)国家课程1、除综合实践活动课外,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控制在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
每学年上课时间 35 周,学校机动时间 2 周,安排传统活动、运动会等
复习考试时间 2 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 13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