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有关指标 一、居民生活用电保障指标 (一)供电质量指标 1、供电可靠率 城市和农村地区年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9%,居民客户电压合格率,城市地区不低于 95%,农村地区年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4%
2、电压合格率 城市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 95%,农村地区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符合所在地派出机构的规定
(二)有序用电指标 1、供电企业有序用电方案(包括调整方案)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后,5 个工作日内报当地监管机构备案
2、电力供需紧张,电力或电量缺口占当期最大用电需求比例超过 10%以上的,供电企业应当向当地监管机构报告
3、因供需紧张等原因需要停电、限电的,供电企业应严格根据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或者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有序用电方案中必须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电,停限电前供电企业应提前 1 天,以适当的方式和渠道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居民停限电时间不得连续超过 5 小时,应避开安排在对居民生活有较大影响的时段,如中午11:00
14:00,下午 17:00
(三)检修停电指标 1、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供电企业应当提前 7 天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
2、供电设施临时检修停电,供电企业应当提前 24 小时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
(四)故障报修抢修指标 1、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报修服务制度,公开报修电话,保持电话的畅通,24 小时受理供电故障报修
2、抢修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自接到报修之时起,城区范围不超过45 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 90 分钟,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不超过 2 小时
因天气、交通等特别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达现场的,应当向用户做出解释
(五)恢复供电指标 1、电力故障引起停电的消除后,供电企业应当尽快恢复正常供电,城区用户不能在 1 天内、农村地区用户不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