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针对屋面工程情况作简单介绍,特别要写工程的特点、难点和特别要求) 二、范围和目标(范围:屋面工程的施工(设计)监理。目标:达到优良合格工程的要求) 三、编写依据:1.《屋面工程技术法律规范》 GB50207-94(作为依据)2.《工程质量监控与通病防治全书》(作参考)3。《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广州地区要执行) 四、屋面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一) 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1.1 掌握和熟悉有关屋面工程的质量控制文件和资料,即熟悉监理合同、承包合同、设计图纸。 1.2 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组织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会审,并做好会审记录。会审重点: (1)屋面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法律规范及地区的技术标准要求。 (2)所用的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是否合理,使用的材料要有市建委认证。 (3)与其他专业图纸对比是否有相互矛盾,如:平、立面布置不合理的现象,并予与协调解决。1.3 对承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核: (1)审查企业注册证明和资质等级,要求交验有关证明(复印件)。 (2)主要施工经历或业绩。 (3)技术力量情况。 (4)施工机具、设备情况。 (5)对近期已完成或在建工程进行实绩考察. (6)资金或财务状况。 (7)对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审查、认证,符合条件方允许进场施工。 (8)对施工方的技术工种、上岗证进行审核。 1.4 审核屋面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1)施工组织设计应按施工法律规范要求,编制有保证施工安装质量的技术措施和施工工艺流程。 (2)根据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审查是否已具备开工条件,审核标准应以施工方案、现场施工准备情况、各种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来确定是否同意开工。 1.5 屋面工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制品和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规定。使用前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验,作好记录.各种拌合物的配合成份和调制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1.6 屋面工程施工前应对前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施工中应根据工程顺序进行分项工程并作好记录,隐蔽工程应经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 当下一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对屋面已完成的部分,应妥善保护,防止损坏。 1.7 屋面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部颁发的《关于防止沥清中毒的办法》以及其它有关安全防火的专门规定. (二) 事中过程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屋面工程正式开始后,监理人员应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