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合理使用组织人力资源,达到人岗匹配,人尽其才,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公司员工调动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除董事会成员、总经理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定编及岗位设定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实施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楚的职务层次、顺序
第五条编制职务说明书体系,明确每个职位的工作性质、任务、难易程度、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三章岗位聘用原则第六条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岗位聘用期限须短于或等于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章岗位聘用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岗位聘任制管理,公司在职位出现空缺或新增职位,部门需调整、重组,管理人员轮调的,人员超编需调整分流,聘期届满等情况下,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参加岗位竞聘,上岗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签订岗位聘任书的,以此明确员工的具体工作岗位
具体条件与竞聘岗位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布通知与执行办法
第十一条 岗位聘任书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给
岗位聘任书中明确岗位补贴、岗位职责、工作地点、聘用起始日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岗位补贴根据公司的工资架构及职级制度来确定补贴标准
第十二条 上岗员工应严格根据岗位聘任书约定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酬劳及聘任期限等内容,仔细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服从公司的管理
第十三条 岗位异动在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内进行调整,涉及劳动合同条款需要变更的,公司与员工进行协商;职位级别调整不涉及工作内容变化的,依公司异动程序执行
(一)任何异动必须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须经部门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