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一、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准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二、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有关医院的证明,紧急状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同意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状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作。三、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 3天将告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未特殊状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贯彻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四、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书本等有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五、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私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六、、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七、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状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与,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 2 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官渡桥小学 2 月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建立(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目的重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布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精确、可靠的根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详细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搜集、分析、筛选、整理、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二)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专职(或兼职)管理。教导处、总务处、勤工俭学办公室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应设档案柜,分别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详细管理。(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二、档案立卷(一)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搜集范围及时搜集多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二)卷宗必须注时保留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留期限。(三)凡档案资料搜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留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与否留存。三、档案补充(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学位、学衔,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