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二级单位综合考核算施措施为认真贯彻贯彻学校“十五”事业发展规划,增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经济等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学校决定从起对各二级单位进行综合考核
为做好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措施
一、学院、系(所)综合考核在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重要采用分项确定指标体系、分项考核的措施,暂分为 5 项:1.教学工作项:重要考核各单位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的教学(含试验教学)及管理业绩
考核小组由教务处、硕士院、成教院构成
教务处牵头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考核
2.科研工作项:重要考核各单位科研、设计、开发的业绩和水平
考核小组由科技处、校产处、计财处构成
科技处牵头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考核
3.试验室工作项:重要考核算验室建设与管理、试验开出质量和水平等方面的业绩和水平
考核小组由教务处、资产处、现代技术教育中心、检测分析试验中心构成
教务处牵头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考核
4.人事与管理工作项:重要考核师资和学科梯队建设、编制控制、人事管理等方面业绩
考核小组由人事处、校办构成
人事处负责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考核
5.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项:重要考核各单位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业绩
考核小组由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统战部构成
组织部牵头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考核
二、校机关处(部)及直附属单位综合考核校机关处(部)及直附属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分为如下 3 项:1.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民主集中制,部门凝聚力、团结协作精神强;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自省、自律、办事公正
2.管理水平: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公开,工作效率、服务质量高、创新意识强;工作纪律、劳动纪律、综合治理、保密制度等措施健全;队伍建设过硬
3.工作业绩:年度完毕工作量(项目、饱和程度、实效),年度工作计划完毕状况及效果(水平、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