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销售人员考核与结算管理制度一、总 则1
目的:为充足调动渠道销售人员工作积极性,深入拓展市场、提高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考核与结算原则:渠道销售人员考核与结算以销售回款为重要原则,优质信用客户(央企、上市企业、股份制企业、年销售额 1 亿以上、员工 100 人以上等)单笔销售回款金额未达到 70%的不进行提成,一般客户销售商品均需所有回款
5-12 月渠道部目的业绩:1400W
二、工资构成工资构成公式:工资=(基本工资)+(回款奖金)+(提成)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以销售人员既有工资为基准,每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以该销售人员上年实现销售业绩和次年承担销售额为重要参照根据,渠道部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底薪为-6000 元
完毕上年任务,原则有 500 元幅度的加薪机会,次年承担销售额或者利润指标达到 20%的增长,原则上会获得 500 元幅度的加薪机会
例:张三,既有工资 3000 元/月,承担销售额 700 万,今年结束后,销售任务完毕良好,张三承担销售额:1000 万,则自张三的工资可调整为 4000 元
回款奖金:回款奖金的发送以业绩指标为重要根据业绩指标分为:目的业绩和保底业绩两个(1)保底业绩:保底业绩为销售人员目的业绩的 50%,是对销售人员业绩最基本的规定,持续三个月销售额低于保底业绩的,企业保有与其解除劳动协议之权利
(2)目的业绩:目的业绩是以全年目的销售额为根据,进行的年度销售额月度分解并进行逐月合计,回款合计达到目的业绩者,当月奖励 500 元
(3)既有各销售人员,月度业绩合计指标分解如下(表一)表一:渠道部各月合计销售任务表 销售团体组员各月合计目的排队一组排队二组多媒体组自助终端组5 月合计目的业绩50W50W25W50W保底业绩25W25W12
5W25W6 月合计目的业绩100W100W50W100W保底业绩50W50W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