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培训中心教师考核评价制度为了切实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推进安全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煤矿-培训教育的规划,特制定此评价制度
一、考核评价目的和原则 (一)目的 用新的教育观念评价,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有助于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发明性的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充足发挥评价的导向,鼓励等,协助专兼职教师不停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我矿的培训教育教学质量
(二)原则 1、发展性原则,必须关注教师发展的规定,将教师的参与、变化和发展过程作为评价的重要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全体教师积极、终身发展提高的过程
也成为能增进受训对象全面发展的重要过程
2、全面性原则,既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发展,也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提高,既要评估教师的工作业绩,又要重视教师的工作过程;既要体现教师的群体协作,共性发展,又要尊重教师的工作环境和个体差异
3、多元性原则,评价主体要多元化,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教师自评为准,矿领导、同事、生产单位、学员共同参与,多向沟通的教师评价机制;评价措施,途径多样化,建立以培训中心为本,以教研为基础的教师岗位工作评价方式,把形成性评价与终止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不以学员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原则
4、可行性原则,既体现评价目的的共性规定,又考虑到煤矿培训的特殊性和职工素质的差异,探索利于教师自评和他评的评价措施
二、 考核内容和原则: (一)对专兼职教师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的体现
能:是指培训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和培训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及职工实际操作的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及出缺勤状况
绩:是指讲课的数量、质量、效果
(二)考核原则以专兼教师的岗位职责、讲课质量、讲课任务的规定为基本根据
(三)考核成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