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基础精讲第 34 章 企业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年份单选题多选题合计1 题 1 分 1 题 2 分3 分2 题 2 分 2 题 4 分6 分2 题 2 分 1 题 2 分4 分2 题 4 分4 分 本章教材构造:第一节 企业法和企业概述第二节 有限责任企业的设置、组织机构及其股权转让第三节 股份有限企业的设置、组织机构及股权转让第四节 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本章详细内容:第一节、企业法和企业概述考核内容:企业法的概念 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详细内容:(一)企业法的概念 (二)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特征(1)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2)企业具有法人资格(3)企业以章程为存在和活动的根据3、种类: 我国《企业法》规定的企业形式仅为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有限企业
(1)有限责任企业: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所有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注意:国有独资企业是有限责任企业的特殊形式,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置的有限责任企业
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企业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企业,应当采用国有独资企业的形式
(2)股份有限企业:是指其所有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所有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例题 1:、单选】在我国,由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企业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企业,应当采用( )的形式
A.国有独资企业 B.股份有限企业 C.无限责任企业 D.两合企业答案:A.第二节、有限责任企业的设置、组织机构及其股权转让考核内容:1
有限责任企业的设置条件2
有限责任企业的股东名册3
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4
有限责任企业组织机构5
有限责任企业的股权转让条件6
有限责任企业的股权收购祈求权详细内容:一、有限责任企业的设置条件(1),股东资格和人数:除国有独资企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