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基本规定: 理解:民事纠纷、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理解:民事诉讼的特征、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熟悉并可以运用: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民事纠纷处理机制的有关原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民事诉讼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内容 特点 不一样的处理民事纠纷方式的区别点) 民事诉讼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的概念(狭义的民事诉讼法 广义的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对人的效力 对事的效力 空间上的效力)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基本规定: 理解: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的含义与作用。 理解:民事诉讼法各特有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的基本内容。 熟悉并可以运用:民事诉讼法各特有的基本原则和各基本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并能详细举例阐明。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基本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含义 内容 法院对诉讼权利平等的保障)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同等原则 对等原则 两者之间的关系) 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应当自愿 调解应当合法贯彻调解原则应当注意的问题) 辩论原则(含义 内容 对辩论权行使的保障) 诚实信用原则(含义 内容 对辩论权行使的保障)处分原则(含义 内容 法院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保障) 检察监督原则(含义 检察监督的内容、抗诉和检察提议) 支持起诉原则(含义 支持起诉的条件) 第二节 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合议的概念与内容 合议制度的合用范围 合议制在不一样审判程序中的运用) 回避制度。(回避的含义 回避的合用范围回避合用的详细情形 回避的法律后果) 公开审判制度(内容 公开审判,的范围与例外 公开审判与开庭审理的关系) 两审终审制度(内容 两审终审之例外) 地区管辖的概念与根据 一般地区管辖(一般地区管辖的原则规定 一般地区管辖的例外规定)特殊地区管辖(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各类特殊地区管辖的合用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用特殊地区管辖的有关司法解释)专属管辖 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协议管辖(概念 条件) 第五节 裁定管辖 移交管辖(移交管辖的概念 合用移交管辖的条件) 指定管辖(指定管辖的概念 合用指定管辖的情形) 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的概念 管辖权转移的合用 管辖权转移与移交管辖的区别)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