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私募基金基金协议基金管理人: 【】有限企业【】月重要提醒本基金投资于【】,其基金净值和收益会由于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原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有基金收益,同步承担对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原因对市场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投资品种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行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置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寄存在银行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协议。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业绩,也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等。本基金协议将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提请立案,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本基金协议的立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行状况与基金损益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时,也许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步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协议,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原因,并充足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 】有限企业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申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如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获得管理人登记编码。(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申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立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状况的承认;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订基金协议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有关风险;已经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阐明有关法律法规,阐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