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中心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强化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正常,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杜绝和有效防备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 考勤对象: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参与考勤(本学期返岗老教师除外,)
二、 考勤项目2、对上下班、上课、两操、坐班、教职工例会及学校告知参与的多种教研、培训或集体活动均作考勤
三、考勤时间及措施3、上班:上班实行签到签退制,上午第一节课铃响前签到,下午放学铃响后签退,详细时间以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
4、坐班:坐班(即无课时应在办公室内办公)实行行政值班巡查岗制,上、下午分别至少一次,坐班时间教师不得随意外出,离开校园
5、上课:上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 1—2 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无学校容许,提前下课视为早退,更不得空堂,空堂视为旷课
6、会议与活动:实行会议和活动签到制,时间指多种会议、活动从开始到结束
四、考勤规定7、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
上班时间,无公务联络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
8、教师考勤状况计入教师个人绩效考核表,每人每学期出满勤总额为600 元,缺勤采用倒扣款形式惩罚,局限性部分从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
对学期病假合计超过一种月,事假超过 15 天,旷课达 3 节或 1 天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提档等资格(公假和法定期限内的婚、丧、嫁、娶、产假等除外)
五、请假类别及期限9、教职工需要请假者,必须事先按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因特殊状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且事后要尽快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凡 5 天以内请假者须提前调好课报教务处立案方能请假
请假 1 天以内,向值班考勤人员请假; 请假 1 天,向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