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块一:法律一、宪法学高频考点1
有关宪法的根当地位内容规定国家最主线、最重要的问题,它规定了国家的主线制度和主线任务
法律效力 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制定程序 较一般法律的制定程序严格,一般需专门的制宪机关
修改程序 较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严格,需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代表五分之一以上提议,并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有关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我国先后颁布四部宪法,即 1954 年宪法、1975 年宪法、1978 年宪法与 1982 年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是 1982 年颁布的(必须掌握)
产生了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四次修正案合计 31 条
限于篇幅,不能把各修正案的内容详细罗列,请各位考生朋友们查阅,尤其要关注修正案
有关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条件:(1)18 周岁以上;(2)中国公民;(3)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政治自由言论自由通过语言形式体现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在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延伸出其他的政治自由
出版自由包括著作自由、出版单位的设置和管理须遵照宪法和法律,出版物管理的原则:防止制和追偿制相结合
结社自由重要指组织政治性团体自由
社团成立采用核准登记制,管理机关是民政部门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主管机关:公安局
许可制(5 日前申请,2 日前决定)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国宾下榻处、重要军事设施、海陆空交通站点(航空港、火车站、港口)周围不得集会游行示威
注意:刑法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企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有关劳动权和受教育权 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只此两项既是权利,也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