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知识点预习:有限合作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知识点预习:有限合作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 1
入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作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作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退伙 (1)有限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作为合作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 ②作为合作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布破产; ③法律规定或者合作协议约定合作人必须具有有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④合作人在合作企业中的所有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作为有限合作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作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作人不得因此规定其退伙
(3)作为有限合作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布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作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获得该有限合作人在有限合作企业中的资格
(4)有限合作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作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作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考题•单选题】根据《合作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作人在出现一定情形时当然退伙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考题) A
作为有限合作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布死亡 B
有限合作人在合作企业中的所有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
作为有限合作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
作为有限合作人的法人被责令关闭 『对的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作为有限合作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作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作人不得因此规定其退伙
因此,C 选项不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考题•单选题】下列有关有限合作企业中有限合作人入伙与退伙的表述中,符合《合作企业法》的规定的是( )
(考题) A
新入伙的有限合作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作企业的债务,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