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集中学教师考勤制度及细则凡在编杨集中学的正式教职工,已聘任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及时签到,努力完毕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使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学校教师考核制度及细则,并实行考勤积分制度和奖罚制度,考勤积分记入“杨集中学师德考核措施”中,作为学校师德考核的根据之一,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1、教师有事有病必须用请假条请假,不能电话请假,返校后要销假
2、学历考试,必须出具证件,规定请假 2
5 天(只扣分不罚款)
3、婚假、男产假合计 3 天(只扣分不罚款)
4、不准顶替他人办事请假
5、沉重病假及特大事故假,2 天以上由校长亲自批核,一周以上由乡教管中心批核,一月以上由县主管局批核(请假期间只扣分不罚款)
6、请病假一天扣 2 分,罚 5 元;事假一天扣 3 分,罚 5 元;旷课一节扣 5 分,扣 20 元;旷勤一天扣 10 分,罚 50 元;迟到、早退一次扣 1 分,罚 2 元;所有集体会议及升旗典礼旷勤一次扣 5 分,罚 20 元;会议及升旗期间迟到、早退一次扣 1 分,罚 5 元
7、完毕当日教学任务后请假,并在当日返回,能赶上学校的集会或活动等,只扣 1 分不罚款
8、学校大型考试、阅卷期间或大型活动期间,请假一天扣 10分,罚 20 元;旷工一天扣 20 元,罚 50 元(特殊状况按正常请假、旷工看待)
9、学校 50 岁如下教师早操不签到及不参与晨练,一次扣 5 分,罚 2 元;请假一次扣 1 分(凭请假条),罚 1 元,特殊状况,长时间不能参与早炼者,必须写出个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不扣分,不罚款
10、校务会组员,班主任必须在星期日夜自习前到返校,其他教师原则上同前,如不能到校,但必须在星期一早炼签到前到校上班,否则按旷课节次看待
11、请假到期后,必须准时返校,否则按旷勤看待
12、考勤汇总以各主管领导、各值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