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录取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企业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获取企业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原则企业招聘员工应以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规定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二章 招聘流程第一条 提交需求企业总部各部门根据用人需求状况,由部门经理填写《招聘申请表》(附录 1),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提前一种月交企业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招聘
各单位由其各部门根据用人需求,由部门经理填写《招聘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提前一种月交各单位办公室,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 招聘计划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各单位办公室根据招聘需求,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附录 2)
招聘计划应重要包括人员需求、信息公布时间和渠道、招聘小组组员、选拔方案及时间安排、招聘费用预算、招聘工作时间表等内容
第三条 材料准备1、招聘广告:招聘广告包括本企业的基本状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需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2、企业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应能体现企业的真实状况及发展前景,并发给初试的人员
3、测评材料:附录 1-8 和专业技术能力测试题(由用人部门制定)
第四条 招聘渠道选择企业招聘的重要渠道有:参与人才交流会、内部员工推荐、网上招聘、刊登报纸广告等
第五条 初步筛选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并交给各用人部门经理
用人部门经理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填写《初试告知单》(附录 4),并将应聘人员资料及《初试告知单》送交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告知面试人员
第六条 初试1、初试一般由人事部门负责人主持,也可委托部门内主管人员主持
2、初试分为两个环节:首先由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