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甲方因业务进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友好协商,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一)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1、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法律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2、协助草拟、审查或者修改甲方的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法律事务文书(不含诉讼文书)、公告、章程等法律文书;3、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提供法律意见;4、参加甲方重大投融资项目的磋商、谈判,提供法律分析或论证意见;5、就甲方潜在或已经发生的非诉法律纠纷或风险,进行法律论证,提供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参加非诉纠纷谈判、协调、调解;6、就甲方已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但乙方未作为代理人的重大、复杂、疑难诉讼案件,应甲方要求,参加诉讼方案、法律措施的讨论和分析,发表法律意见或提供法律建议;7、根据甲方授权,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应甲方要求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发表声明、出具律师函;8、参加甲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后续处理,为事件处理提供法律支持;9、每年为甲方至少提供一次与甲方主营业务或日常管理相关的法律培训或讲座,培训主题由甲方指定或双方商定;10、对于造成或可能造成甲方所处行业或主营业务重大影响的法律变更、国家政策调整,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对策和法律建议;11、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二)乙方的服务范围包含甲方本部、所属办事处、尚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乙方的服务范围原则上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但下列情形应包括在乙方的服务范围内:(1)子、分公司及关联企业上报的重大事项,甲方在决策或出具处理意见时需要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的;(2)根据甲方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或公司领导决策,对造成或可能造成甲方重大影响的法律事项(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或纠纷案件),由甲方提级处理时,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或参加该等法律事务的讨论和分析。(三)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案件代理事务(本条第(四)种情形除外),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