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市 2024 年建筑材料质量专项检查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巡查抽检方案发布日期: 2011—5—26 发布单位: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市总站对区县抽检发现不合格材料或相关质量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发整改意见书,一份发区县质监站,一份抄送当地建委,由区县质监站督办整改落实,并将整改完成材料报市总站备案。(八)数据汇总在质量巡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各区县质监站应及时将抽检结果汇总报市质监总站,市质监总站完成数据汇总及统计分析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建委报告,每半年定期通报一次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巡查抽检情况.请在 http://center.cqjsxx。com/Cq_ZJ/下载中心下载以下附件:1、抽样记录2、建筑材料质量巡查材料品种、质量参数、执行标准要求3、抽检材料相关质量证明资料检查表4、建筑材料质量巡查抽检结果信息表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 渝建质监[2024]030 号 重庆市 2024 年建筑材料质量专项检查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巡查抽检方案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站,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管理,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高,根据《重庆市 2024 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工作要点》和《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巡查抽检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24]73 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制定 2024 年全市建筑材料质量专项检查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巡查抽查方案如下:一、 工作依据(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巡查抽检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24]73 号);(二)《重庆市 2024 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工作要点》(三)有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二、工作要求各区、县(自治县)质监站,应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区所监管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质量巡查抽检工作。市质监总站在全市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巡查抽检及对区县开展的质量巡查抽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抽检工作年内组织 2 次,第一次应在 2024 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第二次应在 2024 年12 月 15 日前完成。三、 人员组成抽检工作应在各质监站的组织下完成,其抽检小组由各质监站相关人员及其委托的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等组成。整个抽检过程应在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的参加见证下完成。四、工作内容1、对进入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