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我公司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建立内部竞争、激励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全体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使我公司得以稳定而快速的进展,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包括我公司自建项目管理、合作项目管理和分公司利用公司资质中标的项目管理;分公司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管理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工程部是我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总工办、行政、经营、财审、安全、人事、纪检监察等部室按其各自职责分别或协同管理。第四条 我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和下属公司承包责任制。第二章 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及项目经理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分公司,分公司对公司负全面责任,项目管理核心是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项目和分公司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 工程项目责任主体的确定:1、公司自建项目,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或采纳内部公开竞标。竞标工程施工项目由公司工程部根据项目的规模和业主的要求,定出项目内部竞标的条件,发布竞标公告,分公司以公司为主体进行竞标。竞标公司应对项目的管理等各方面写成书面材料,要求对整个项目的实施做出统筹安排,包括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可能遇到的困难风险及其应对措施进行详细的阐述。竞标公司还应报出目标利润,并分项列出详细计算过程。公司工程部根据制定的相关竞标条件进行综合评分,推举中标公司报经理办公会批准确定.2、公司合作项目责任主体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3、分公司利用公司资质中标的项目由该公司自行组织施工 。4、分公司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由该分公司自行组织施工.第七条 项目经理的产生: 1、竞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由中标分公司在竞标时确定,由公司或合作单位下文聘任。2、非竞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由责任分公司推举,报公司或合作单位批准聘任.第八条:项目经理职责项目经理应维护本公司利益,遵守各项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法律规范、规程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2、根据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要求科学组织、严格管理,圆满完成工程任务,对工程施工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3、负责工程施工项目进度、质量、成本控制、安全生产、廉政建设、合同管理等工作。4、仔细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并组织制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