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决算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成本核算,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理顺工程决算工作管理程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决算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根据各自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成本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工程成本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工作的原则第四条 有据可依
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杜绝不合理的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公正客观
工程决算审核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六条 审核人员工作时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凌傲或偏私
第三章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第七条 工程决算审核的条件1、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 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审核通过
第八条 工程决算资料的内容1、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 单项工程竣工图;3、 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原件;4、 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原件;5、 工程施工合同;6、 招投标文件及工程决算书
第四章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程序第九条 委托工程竣工决算审核程序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决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查;2、 经审核无误的工程决算资料由监理公司盖章签字后报送工程部进行审核;3、 工程决算资料经工程部审核签字后,按程序送技术部复核、监察部稽核、分管副总经理审定,报总经理批准后转发监察部;4、 监察部将批准的工程决算资料交付给预算部;5、 预算部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