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金融硕士考研知识点:美国的存款担保制度 金融行业是就业的高端行业,薪资高,起点高,是诸多考生向往的理想目的
金融硕士考研也比较热门
不过这样多的竞争者,考生还是要下苦功夫才可以有胜算
凯程老师提议大家一定要打好基础,于己于考研于未来均有好处
下文是凯程老师和大家分享的有关金融硕士考研的某些基础知识点,需要大家来掌握
下面我们来看有关美国的存款担保制度的知识点
美国的存款担保制度 一、存保险制度的建立与运行: 1、建立:1934 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FDIC 向投保银行收取保险费,为每个账户提供一定限额的保险,超过下限额的部分视状况而定
德国 1966,加拿大 1967,法国 1980,英国 1982,瑞士 1984,意大利1987
2、运行: 1)平常检查:由存款保险企业选派专门的检查员不定期地对各个投保银行进行检查
2)对有问题的银行的处理: A、宣布银行破产:清偿法
B、购置并承担法:动员一家好的银行与之合并,且承担所有债务,FDIC一般向合并者提供贴息贷款或购置濒于倒闭的银行的部分不良贷款
C、直接协助法:临时国有化
(购置贷款或提供贷款注资) 3、作用与问题 1)作用:银行倒闭减少 2)问题:道德风险,存款人无监督动力,政府机构的监管也也许失效,从而导致银行过渡冒险
二、美国 80 年代的储蓄贷款协会危机和存款保险制度改革: 1、储蓄贷款协会危机的原因:道德风险问题的恶化 1)利率上升 —→ 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急剧下降—→道德风险愈加严重
2)竞争加剧:银行从老式业务中获得的收入下降,存款来源下降(被新的金融形势吸取走了),优质贷款客户减少(优质企业直接发行票据,股票,直接金融) 3)保险限额的上升与经纪存款:对银行监督的积极性深入下降
4)放松金融管制:金融自由化使得银行冒险机制会增多
5)监管的纵容:FDIC 姑息纵容濒危银行以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