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二十八期知识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此知识点包含三方面的内容:我国宪法规定的我国的国家制度,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一、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特征: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主线最重要的方面
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基本原则:党的领导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公民权利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的国家制度 国家制度是一种国家的统治阶级通过宪法、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方面的制度的总称
它不仅体现国家政权特定的阶级本质,并且为国家政权的运转、国家职能的实现提供保障
重要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国体即国家性质,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详细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发明,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应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利于调感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积极性、发明性
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有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有着本质区别:一是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国家议会的本质区别
二是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
三是人大代表与西方国家议员的本质区别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处理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