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1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法试题解析课程代码:00227选择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题 1 分,共 20 分)在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种是符合题目规定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对应代码涂黑
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不一样的企业权利能力是不一样的,导致企业权利能力不一样的重要原因是A、企业股东的多少B、企业的所有制性质C、企业资本的多少D、企业经营范围的差异解析:B 1
企业权利能力的涵义
私法上的权利能力是指一种主体性资格,是法律赋予私法主体从事私法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般法律前提
企业权利能力是指企业作为法律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这种资格是由法律赋予的,它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详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
企业权利能力的起始时间与自然人有所不一样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而企业的权利能力于企业成立时产生,至企业终止时消灭
那么,企业何时成立、何时终止,就是确定企业权利能力产生和消灭的关键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自其依法登记并获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自其解散并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终止其民事权利能力
详细而言,根据我国企业法第 7 条的规定,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
因此,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企业权利能力获得之时
同样,根据企业法第 189 条规定,企业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汇报,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因此,企业注销登记之日,即为企业权利能力丧失之时
企业权利能力的限制
企业的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有较大不一样
企业权利能力多属于尤其的民事权利能力,往往受到企业法、企业章程以及企业自身性质的限制
重要有: (1)性质上的限制
企业毕竟为拟制人格,其自身并非为具有新陈代谢功能的生命体,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