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杭州开畅建设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公司对项目管理模式的探究工作,加强项目部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经济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广阔员工的积极性、参加性与管理创新性,增强集体主人翁责任感,使公司的项目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得到持续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工程项目部推行以经济考核指标为主、相关考核指标为辅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被考核集体负责人的生产协调、施工控制、经营管理指挥中心,明确项目部的责、权、利关系,理顺公司对项目部考核的管理程序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部的目标考核管理模式,规定了项目部从组建到施工运行、工程完结全过程的管理,明确了公司对项目部经济指标及其他指标考核的奖惩办法,理顺了在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公司与项目部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项目部目标考核原则:以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和关键事件考核两种方式结合进行第五条 项目部目标考核管理模式:组建项目被考核集体承包组织、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被考核集体负责人、重大事项由项目被考核集体核心成员共同决策的管理模式;实现公司与个人双赢、项目被考核集体利益与风险共担的方式;项目管理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经济考核指标与相关考核指标全面兼顾
项目被考核集体根据目标考核责任书对公司负责;项目经理为被考核集体的代表人,对公司和项目部负责
第二章 项目部的组建第六条 项目经理的确定与聘任公司承揽的工程任务,由公司管理层讨论确定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自行承揽的工程任务,原则上由项目经理自己担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
针对已确定的项目经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任职文件作为正式聘任上岗的依据
第七条 项目部的组建一、项目经理提出项目部组建初步意见,对项目部所需要的人员基本要求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平衡协调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考核,组建成项目管理构架人员
二、项目经理提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