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责任成本预算编制办法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完善内部承包体系,挖潜增效,使集团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更加法律规范化、制度化,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责任成本预算是指在工程施工前,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水平,根据相关的定额和费用标准计算的责任单位(项目部或责任中心)完成相应工作量发生的成本支出总和
它是核定给责任单位(项目部或责任中心)的责任成本支出的最高额度,是对项目部及业务部门绩效考核与衡量的尺度,是目标成本
第二条 责任成本预算编制原则1、可控性原则在编制责任成本预算时,要以各责任单位(项目部或责任中心)对成本的控制能力为前提
凡能够控制的成本项目,均应列为责任单位(项目部或责任中心)的责任成本预算的内容;对于不可控制的成本项目,则应作为另一个或上一级责任单位(项目部或责任中心)成本预算的内容
2、一致性原则各责任单位(项目部或责任中心)在编制本层次责任成本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目标和本层次的总预算,要使本层次的目标与企业的经营目标保持一致
3、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责权利相结合原则,就是要明确各责任单位(项目部或责任中心)应承担的责任,同时给予它们在责任范围内的管理权力,还要根据各责任单位(项目部或责任中心)履行责任的情况兑现经济利益和予以奖罚
4、及时性原则
工程中标后,公司立即组织对项目责任成本预算的编制,以确定各自的责任
5、合理性原则
预算责任成本预算的编制力求科学合理,做到公开、公正
第三条 编制体制责任成本预算编制体制为两级:1、公司(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对项目部编制责任成本预算
工程中标后,公司成本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制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调查当地工费、材料费、运输及机械设备租赁的市场价格情况,根据集团公司《企业成本定额》对项目部的各项责任成本编制预算,各项责任成本预算之和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