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公司文件&& 建 设 有 限 公 司@@分司经发〔2024〕3 号关于印发《@@@@@建设@@@@公司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建设&&&&&&&公司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经公司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专业分工组织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主题词:经营预算△办法通知@@@@@@@@@公司经理办 2012 年 3 月 15 日印 共印 15 份@@@@@@@@@@公司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切实加强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建设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预结、算必须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的合同规定以及工程所在地或地方政府专业部门的有关定额等相关文件进行编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 工程预、结算包括:施工图预算(定额计价或清单计价价)、施工进度报量预算及工程竣工结算
第四条 从事工程预、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企业机密,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责任心强,廉洁奉公
上岗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工程预、结算资料经审核并加盖造价人员资格章后方可报出
第五条 本办法旨在规定公司专业部门及项目部的工程项目预结算工作分工、职责和要求,保障工程项目预结算工作有效开展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实体单位、以及分包(合作)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管理
第二章 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管理职责第六条 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工作在公司分管经理的领导下,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重点项目试行造价人员委派),由公司职能部门与项目部双重管理
第七条 公司工程造价中心为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结算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业务领导工作,其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