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
指引目的规定验收各项责任,明确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的规定,保证验收全面、合法
适用范围项目工程验收的管理和控制
中间验收: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竣工专项验收:需要政府相关管部门参加的验收,如水、电、气、消防、电梯、环保、档案、规划、人防等
竣工验收:指由政府质检部门、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参加的综合验收
房屋入住:是指项目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竣工验收并已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下,由建设单位组织向业主移交的过程
施工过程阶段验收4
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通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参加
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通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参加
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a)承包商已经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需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
b)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完备:①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真实,并与工程进展同步;②
有关原材料、半成品试验和评定合格;③
施工形成的观测数据满足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④
分部、分项工程自评资料齐全、评定结果符合要求;c)监理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签署合格
d)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管理部参加
施工过程隐蔽工程和结构工程验收4
隐蔽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监理单位负责验收,其中防水工程(屋面、厨卫、外墙、门窗塞缝)、室外管线工程,工程管理部负责验证监理单位的验收结果,可采纳抽检方式并签字确认
未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不能进行下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