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石化公司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依据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阳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法律规范了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的管理流程、措施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本办法,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各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办法,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条 名词解释:(一)工艺设备变更
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
(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微小变更
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设计参数等的改变,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三)同类替换
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四)人员变更
是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包括永久变动和临时承担有关工作
表现形式有:调离、调入、转岗、替岗等
(五)关键岗位
指与风险控制直接相关的管理、操作、检维修作业等重要岗位
此类岗位会因人员的变动而造成岗位经验缺失、岗位操作熟练程度降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不可逆的健康损害、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环境影响等事故
第二章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要求第六条 工艺设备变更范围包括:(一)生产能力的改变,主要是指生产装置(生产单元)生产负荷超出设计范围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主要是指物料品种、组成发生较大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主要指“三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主要是指单体转动设备转速、流量、温度、压力的改变;单体静设备压力、温度、充装系数的改变;电动机运行电流的改变;仪表流量、压力、温度的改变等
(五)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主要指指设备结构改变、管道开孔、设备材质改变、润滑油规格改变、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