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考试录取制度现实状况与完善措施摘要:一种国家选拔,任用什么样的人从事国家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着国家的正常运转和效率,关系着国家的兴衰成败。因此公务员录取是公务员制度的“窗口”,它是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增进政府机关建立高效率的政府中枢系统。而公务员的考录制度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根据,是从源头上保证公务员素质、优化公务员队伍构造的重要保障。对担任主任科员及如下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实行的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录取制度,是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一种最具有标志性、决定性和最具影响力的措施。在 1993年国务院制定和颁布实行的行政法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如下简称《公务员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于 1 月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如下简称《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录取制度骨架内容的规定大体相似,不过实际录取工作中,详细做法与这个骨架内容的基本规定却相去甚远。本文简述公务员录取制度的概况,重要论述我国公务员录取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应的对策和提议。一、公务员录取制度在理解公务员考试录取的概念之前,首先应当明确与之有关联的公务员、考试和录取的涵义。公务员是指国家公务人员,他们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中的文职办事工作人员。4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定义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录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补充担任主任科员及如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人员,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措施,择优将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录取为国家公务员的一种人事制度。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录取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也就是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取。通过十数年的公务员录取的实际经验,我国公务员录取制度已不停健全完善,有效增进了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从范围、措施、条件、程序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对公务员录取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是我国录取公务员的专门律,也是我国公务员录取制度法治化的重要标志。二、我国公务员录取制度现实状况及存在局限性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录取一般要通过如下的程序:公布招考公告,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